美國如何治理臭氧這個“二度禍首”
治理臭氧的經驗也可取他山之石,亞洲清潔空氣中心的一份報告回顧了美國治理臭氧污染的過程。
早在上世紀50年代洛杉磯光化學污染事件之后,美國就已認定了近地面的臭氧濃度過高是因為NOx和VOCs過度排放引起的。治理VOCs排放,特別是嚴格控制機動車排放的舉措在西海岸的洛杉磯城市群取得了一定效果。
但這在東部城市效果不佳。直到1977年,有學者研究發現,中西部的污染傳輸導致了東北部城市的臭氧嚴重超標——東部各州處于中西部各州的下風向,一個州排放的前體物——特別是固定高架源排放的NOx,能輸送到其他州。
亞洲清潔空氣中心的報告認為:從本地污染控制的角度來說,應當優先控制 VOCs 還是 NOx 并沒有一個簡單的答案。因為不同地區的臭氧生產機制各異,即使同一個地區的不同時間點也不一樣,取決于當時的氣象條件、排放特征等因素?;镜难芯抗沧R認為 VOCs 控制(和/或輔以 NOx 控制)對于緩解城市區域的局地臭氧污染很有幫助,但區域臭氧污染控制的最佳策略是減少高架源的 NOx 排放。
NOx SIP Call OTC和區域NOx控制政策類似:每年的5月至9月;為每個州設定排放總量上限,但對于每個州應如何達到控制目標沒有規定,各州有選擇達標對策的空間;允許污染源之間進行排污許可交易。
這些措施整體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特別是在90年代中期后排放下降趨勢顯著,自1997年到2004年,氮氧化物排放減少了25%,VOCs排放減少了21%。相應地帶來了更大幅度的臭氧濃度降低。
區域管控并未就此止步。嘗到了區域管控的甜頭,在臭氧標準加嚴之后,2015 年,EPA在2005 年發布了《清潔空氣州際法規》,旨在對25個東部州與華盛頓特區的電力行業NOx 和SO2進行大幅度總量削減。到2015年,又發布了仍然針對電廠的《跨州空氣污染法規》,范圍增加到了27個州,旨在盡快幫助下風向各州的空氣質量達標。本文摘自南方周末。http://www.tjsqs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