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省份試點征收VOCS排污費_山東
上海水性樹脂新機遇,又一省份試點征收VOCS排污費。 山東省成為全國第十一個省級地區(含直轄市)、正式發布文件通知試點開征VOCs排污費,從2016年6月1日起執行。
排放量統一核算辦法 石油化工、包裝印刷兩個行業VOCs排放量核算辦法按國家規定執行,其中,石油化工行業核算周期以年計算,包裝印刷行業核算周期以年或季度計算。其他行業VOCs排放量核算辦法由省環保廳按照國家規定并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發布
差別化化排污收費。根據VOCs排放監測技術發展和應用情況,對可基于排放濃度值、排放總量值核算VOCs排放量的企業,實行差別化排污收費政策。VOCs排放濃度值低于國家或我省規定排放限值的,分三檔逐步降低排污收費標準。企業VOCs排放濃度值在國家或我省規定排放限值75-100%(含)的,排污費按上述標準征收;VOCs排放濃度值在國家或我省規定排放限值50-75%(含)的,按上述標準的75%征收;VOCs排放濃度值低于國家或我省規定排放限值50%(含)的,減半征收。企業VOCs排放濃度高于國家或我省規定排放限值,或者VOCs排放量高于規定排放總量指標的,按我省規定的征收標準加一倍征收排污費。企業生產工藝裝備或產品屬于國家規定的淘汰類的,按規定征收標準加一倍征收排污費。
試點實施時間2016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