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性鹽霧試驗的具體操作方法
國家標準GB6458-86《金屬覆蓋層 中性鹽霧試驗》中規定了中性鹽霧試驗所使用的設備、試劑和方法。
試樣的數量按測試具體規定,一般情況下每批取3件。試驗時,試樣放置在鹽霧試驗箱內,試驗溶液為5%NaCl(質量百分數)溶液,pH值為6.5-7.2,噴霧箱內溫度為35±2℃,相對濕度大于95%。
試驗面朝上,讓鹽霧自由沉降在被試驗面上,經24h噴霧后,每個收集器所收集的溶液,就80 cm2而言應為1-2 mL,被試面與垂直方向成15-30°,不能直接噴射被試面。試樣不能接觸箱體,也不能相互接觸。
試樣之間的距離應不影響鹽霧自由降落在被試面上,試樣上的液滴不得落在其他試樣上。試驗時間應按被試覆蓋層或產品標準的要求而定,若無標準,推薦時間為:2、6、16、24、48、96、240、480、720h。停噴時不加熱,試樣密封在箱內自然冷卻。試樣在試驗結束后,取出試樣。
為減少腐蝕產物的脫落,試樣在清洗前,放在室內自然干燥0.5-1h。然后用不高于40℃的清潔流動水,輕輕清洗,除去試樣表面鹽霧溶液的殘留物,經干燥后作外觀檢查和評級。
按我國熱帶電工產品,JB/Z 88-66評定標準,經鹽霧試驗后的腐蝕程度為4級:一級為良好,2級為合格,3-4級為不合格。在每一級中,只要滿足一項,就按該級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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